心里萌生出要在哈堡开家书店的念头,是在一九五九年。
弗萝伦丝为此大伤脑筋,是否要买下位于前滩的那处老屋?是否要在哈堡这个小镇开设唯一的一家书店?在她为此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的时候,想到了曾经看见过的一只鹭鸟和一条鳗鱼。鹭鸟飞过港湾一面展翅一面试图吞咽刚抓获到的一条鳗鱼。相反,鳗鱼挣扎着企图逃离鹭鸟的咽喉。两个小生灵之间呈现着的激烈的较量,令人心生恻隐。
弗萝伦丝必定是由于想到了这只鹭鸟才醒着的,对她来说,这会是最好的解释。
一九五九年的哈堡,没有鱼和炸薯条,没有自助洗衣店,在这个紧邻沼泽地的小镇上,居民们想到的是,要么活到搘老之年,要么速朽于教堂墓地的咸草地,没有人会想到弗萝伦丝.格林夫人会考虑开一家书店。
为了开这样一家书店,弗萝伦丝得先说服银行经理给予她贷款。她果敢地告诉经理“我还是个年轻女孩的时候,就对这个行业了解的非常透彻了。”她致力于把弥漫着臭烘烘的老鼠味的老屋变成一个人们站在里面翻着图书的地方。她信心饱满地对凯布尔说,“文化是外行的事情。我可不能亏本经营我的书店。”
此时的弗萝伦丝,自信地幻想着不久后将开在老屋里的这家书店,它将带给她光明的前景,同时照亮哈堡人暗淡的生活。弗萝伦丝为她的书店,做着所有该努力的事情,直到书店紧锣密鼓地开张。
穿过沼泽地的时候,弗萝伦丝遇见了拉文和他的萨福克郡驮马。这是一匹栗色的去势老马,牙齿已经不能咀嚼青草了,拉文请弗萝伦丝帮忙抓住老马的舌头,他要用大锉子锉磨老马的牙齿。老马的舌头滑腻的随时都会从手中溜走,拉文告诉弗萝伦丝哈堡的居民都知道了她将在哈堡开这么一家书店。开这样一家书店,在哈堡被人们看做是冒险去做不太可能的事情,因为哈堡的居民对任何稀奇的东西都丧失了欲望,虽然书酸不上稀奇的东西。不过拉文还是给了弗萝伦丝以信心,“坚持住,格林夫人,别泄气。”弗萝伦丝为她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而心怀坦荡。
老屋里有被哈堡人称作“敲门鬼”的敲打搞恶的鬼,在她还没有住进老屋之前,敲门鬼便在老屋里闹腾起来,她却不以为然,没有什么事情能阻止的了她开书店。阻止弗萝伦丝开书店的除了敲打搞恶的鬼,还有斯达德庄园的加玛特夫人。加玛特夫人是哈堡所有公共事务的天然赞助商,虽然布朗迪西先生称其为恶毒的女人,可是这并不妨碍她在哈堡以及哈堡以外的地方拥有显赫的权利。
就是这位斯达德庄园的女主人,最终用议会法律把弗萝伦丝和她的书店赶出了哈堡。不得不承认这个处处表现得体的女人在处理公共事务上确实手段独到,她轻而易举地拥有了弗萝伦丝的老屋,为的是把这间弗萝伦丝梦寐的书店建成她梦想的艺术展览中心,虽然她的丈夫加玛特将军酷爱诗歌,却也没能阻止她要将书店建成艺术中心的热情。
在这样一个有野心,更有手段的女人面前,弗萝伦丝显然是条没有多少力气的鳗鱼。她竭尽全力挣脱,可是她最多只能逃脱二分之一的距离,而最后她全然地落在了那女人的算计之中。诚然,善良的弗萝伦丝在自我保护方面是缺少经验的。虽然她也曾在与律师的信函交谈中愤然怒斥桑顿先生——懦夫。可是她还是成了那鹭鸟的口中食,这或许是她作为鳗鱼的宿命。
哈堡是个孤独的小镇,这个小镇上有很多的孤家寡人。弗萝伦丝,拉文,布朗迪西,加玛特将军,他们都是孤独的。他们终年生活在沼泽地周围,成了看风景人眼中的风景。沼泽地边,这样的一处风景,让来哈堡观光的人们的眼中多了光怪陆离的景象,同时也成就了他们自己的一生。
这样一个孤独的小镇上,弗萝伦丝和她的书店,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零年,这段时间里让小镇的人们耳目一新。有了书店,便有了去书店买观鸟书和健身书的人们,有了书店,便有了去书店买卡片的人们。然而,米罗告诉弗萝伦丝,“《洛丽塔》会让你赚上一笔钱。”原本不懂文学的弗萝伦丝,对于米罗的建议诚惶诚恐。她写信给布朗迪西,征求他关于是否在书店里出售《洛丽塔》的意见。那个拥有哈堡最古老的房子的老绅士,在读完弗萝伦丝的信和她随信送给他的《洛丽塔》样书后,邀请弗萝伦丝去他的古堡做客。这在哈堡近乎是最上层的礼遇,他们在宽大的桃心木餐桌边吃着水果蛋糕,布朗迪西首先肯定地告诉她《洛丽塔》是本好书,同时还忠告她加玛特夫人对她用做书店的老屋另有图谋。善良的弗萝伦丝回答说“她是出自好意。”对此布朗迪西叹了口气,不得不承认这个自信的女人在某些方面着实笨拙。
加玛特夫人终于来到了老屋的书店,那时租书店已经开张两个礼拜了。她来到老屋书店的时候,租书店的生意异常红火,而一位远道而来的画家又在此时找到弗萝伦丝要求在老屋书店展览他的作品。总之,加玛特夫人在她不该来的时间里来到了老屋书店,弗萝伦丝不能亲自接待她,年幼无知的克莉丝汀在忙乱之中用学生尺狠狠地敲打了她的关节。显然,从加玛特夫人走进书店的那一刻,弗萝伦丝的命运便开始了转折。然而这个自信而善良的女人并没有要求克莉丝汀向加玛特夫人道歉,而是赋予了克莉丝汀更体面的权利,让她到霍尔特屋给布朗迪西先生送信询问关于《洛丽塔》的意见。
正如米罗所言,《洛丽塔》在哈堡卖的火爆,为书店赚回了不少钱。以至于加玛特夫人通过律师给弗萝伦丝写来交涉信,大抵是书店的橱窗吸引了顾客过多的注意力导致交通堵塞,从而影像了加玛特夫人作为治安法官无法正常迅速购物。当然交涉信中提到交涉的事宜远不止这些,善良的弗萝伦丝却是巧妙地运用法律赋予她的权利——“作为我的代理人你应当为了我的利益积极地代理”回应了那位被她称作懦夫的律师。不得不承认在这事件上,弗萝伦丝是极具勇气的,这勇气是书店赋予她的。这样的时刻,她的心里能想到的便是在哈堡开好这样一家居民需要的书店。
《洛丽塔》为她带来了生平难得的富足感,可是这富足感却是弗萝伦丝和她的书店彻底消失前所谓的“回光返照”。暮春时分,加玛特夫人的侄子朗华西选区的议员,一个显耀、成功但愚蠢的年轻人提出了《征用具有教育价值以及利益的住宅议案》,议案三次宣读并通过了。这样的提案其实是针对弗萝伦丝和她的书店的,而提案背后的赞助者便是加玛特夫人。
布朗迪西死在了哈堡迷雾散尽的街上,想必哈堡的居民都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这位多年来足不出户的老绅士。他在死前去了斯达德庄园,他是为了弗萝伦丝的书店去见加玛特夫人的。他恳请她放过弗萝伦丝和她的书店,未果。他踉跄着离开了斯达德庄园,猝死在哈堡迷雾散尽的街头,隐居多年后死的毫无遮拦。
布朗迪西的葬礼,弗萝伦丝没有去参加。她想独自呆着,好好想想这位写信给她并支持她的陌生人。“那一天,他戴上帽子,拿着手杖,穿过广场,是为了哪一桩不同寻常的差事呢?”教堂的仪式仍在进行,弗萝伦丝在慢慢地摇动着现金出纳机,斯达德庄园的男主人——加玛特将军在这时走进了书店。他来书店不为买书,只是告诉她,“一个好人走了。”诚然,将军有一颗善良悲悯的心胜过他的妻子。
议会通过法律迅速征用了弗萝伦丝的老屋,这个在哈堡存在了仅仅一个年头的书店最后在老屋里摧枯拉朽,弗萝伦丝作为这处不动产的产权人竟然没有希望获得任何赔偿。议会的法律摧毁了弗萝伦丝和她的书店,其实她只是想开一家书店,可是这样的愿望在这个叫做哈堡的小镇却是那么地奢侈。
弗萝伦丝和她的老屋书店一起被人遗弃了,最后与她相伴的是两本人人书库的书,《直到最后》和《罪人受恩记》。这个不懂文学的女子,甚至把诗歌放在宗教与医学之间重新分出一个类别来。她没有读过这两本书中的任何一本,却保留了它们,因为两本书里都夹着古老的书签——“我将成为人人的向导,在你最需要的时候与你同行。”
她在火石集市乘坐十点四十六分的火车去利物浦街站。当火车开出车站时,她坐在那里,羞愧地低下了头,因为她生活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
(二)
这是堪称英国当代文坛文风最为简洁隽永的作家之一的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的长篇小说《书店》里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零年的哈堡——个紧邻沼泽地的小镇,小镇姑且隶属于英国东南部的萨福克郡(我不曾去过英国,萨福克郡是否有这样一个小镇存在无从考证。)
从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的叙述中可以得知的是,这个叫哈堡的小镇是个孤独的小镇,孤独而贫乏——“小镇是位于大海与河流之间的一座岛屿,一般它感到麻烦,便会发出嘟嘟囔囔的声音,把自己封闭起来。”据说“每隔五十年左右,小镇便会丧失又一种交通方式。”仿佛是无所谓,又或者是对此类事情漠不关心。总之,一八五零年至一九六零年间,小镇显示失去了航道和码头,接着平转桥倒塌,而哈堡的孩子门大部分都未曾乘过火车,一九五三年一场巨大的洪水侵袭了防波堤,如今一条划船成为了小镇居民们渡河唯一的交通工具。
就是这样一座小镇,弗萝伦丝在这里生活了十年之久。在哈堡这样一个地方,她看起来并不显眼,外表矮小,精瘦结实。她不常被人提起,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也没有告诉我们她是否拥有好看的面庞,显然她没有显豁的家世,这我们都知道的。在哈堡人眼中不显眼的弗萝伦丝,却做了一件令哈堡居民惊讶的事情——她要在这个孤独的小镇上开一家书店,而书店就开在被海水浸泡着屋基的老屋里。
这是一个善良的女子,她的想法很简单——我只是想要开一家书店。为了开好这样一家书店,她做了许多的努力,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也克服了许多的阻挠。然而,最后她失望了——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临走的时候,在火车站,她羞愧地低下了头。为自己中途破产的书店羞愧,为自己流产了的理想羞愧。
(三)
这是一个为了理想而斗争的女子——弗萝伦丝,她善良,纯真。她告诉我们虽然鳗鱼躲不过被鹭鸟吞食的宿命,可是不到最后又怎么知道会是怎样的结局呢?
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这个六十岁开始文学创作的英国人,毕业与牛津大学,二战期间为BBC工作,后来做过文学杂志的编辑、书店老板和多所学校的教师,文风简洁隽永。小说《书店》曾经获得英国布克奖的提名,并于一九七九年因《彼岸》获得布克奖。
有一说一,关于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分的生平我也是从作者简介中杜撰而来的。可是读完《书店》,我的心里蓦然清醒,关于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的介绍之所以如此简短,是继承了她的文风——简洁隽永是作者始终追寻的一种境界。
回到书店吧,生活中我们总是会遇见这样那样的书店,或大或下,或精致典雅,或简洁大方。正是因为这些大大小小的书店的存在,传递给了我们许多关于书关于阅读的乐趣。在我读完这本书后,毅然地推荐开书店的朋友去阅读。这样一本关于书店,关于理想的书,它渗透了我们生活的细节。
我就是想开一家书店!于是我就开始为了这样一家书店而奔波,坚信和误解都不能阻止我前进的脚步。敲打搞恶的鬼,想要吞食我于咽喉之中的鹭鸟,你们来吧!我在这里等待。我之所以努力为我所为,是因为小镇真的需要这样一家书店。人们可以从这里购买养鸟,健身的书籍,还可以从这里买到卡片和《洛丽塔》。因为有了这家书店,小镇的生活才不至于陈腐——人们可以站在老屋当中愉快地阅读。我所为的一切源于我的书的热爱,虽然我不懂书,可是惟有不懂,这样的热爱才更宝贵。
小镇颓废地告诉我,这里并不需要一家书店。我黯然离去的时候,带走了两本书——《直到最后》和《罪人受恩记》,还有那古老的书签“我将成为人人的向导,在你最需要的时候与你同行。”



